川府函〔2022〕95号
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内江市、资阳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请审定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总体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成府〔2022〕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二、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引领,深入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提升全方位开放水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沱江流域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美丽宜居、充满活力、富有魅力、幸福和谐的绿色发展经济带。
三、你们要认真落实《总体方案》,做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
四、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指导服务,在规划编制、体制创新、要素保障、项目建设、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总体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印发。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