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直都是我市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日前,记者从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获悉,我市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特别制定优惠办法吸引外商“住”进来,鼓励技术人才留下来,该办法从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内容包括:入驻企业可免费享受50-100平方米办公场地、厂房优惠;超过100平方米的,租金按标准减半收取;每户企业每年享受3000元水、电费补 贴,不足3000元的据实补贴;入驻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入驻企业设立科技服务机构,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 级公共服务平台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补助;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中心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给予 5-10万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等优惠政策。
日前,记者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获悉,目前有多家企业前来咨询,并已有6家企业入驻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